冷静,1974年生,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与法学硕士、日本九州大学法律硕士(LLM)、多伦多大学法律科学博士(J.S.D)。曾任教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担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内地与香港的公司法制、证券法制及银行法制,比较公司治理以及法律与发展。代表作有英文专著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Financial Reform inChina’s Transition Economy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9, 328pp),并在中国内地、北美及欧洲的权威法律期刊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数篇,重要作品得到广泛引用或收录于英语世界若干所法学院相关课程的必读书目。学术和职业兼职包括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亚洲法和经济学学会常务秘书、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院研究员、香港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跨境上市项目科研顾问以及《香港法律学刊》编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