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2月18日,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简家塘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1950年9月至1956年7月,在望城县龙回乡清水塘荷叶坝小学读书。
1958年11月至1959年12月,在鞍钢化工总厂当推土机手。
1960年1月至1962年8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运输连任战士、班长。
1962年8月15日,在辽宁抚顺市望花区不幸以身殉职,年仅22岁。
雷锋同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部队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班长。一九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里。在短短四年多的时间里,他的爷爷、爸爸、妈妈、哥哥、弟弟五位亲人相继死去,小雷锋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 一九四九年,雷锋家乡解放了。雷锋得到了党和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一九五六年,雷锋高小毕业,先后在乡政府当通信员,在县委当公务员,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一九五七年,他加入共青团。在参加根治沩水河的工程中,被评为工地模范。一九五八年,他来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红旗手和标兵。一九六○年,雷锋参加解放军。参军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团营嘉奖多次,沈阳部队工程兵领导机关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称号。一九六○年十一月,雷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一九六一年六月,当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雷锋同志在辽宁省抚顺市不幸因公殉职,年仅二十二岁。 雷锋的一生,是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的一生。他以“钉子”精神,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实践,因而具备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忘我的奉献精神。由于他热心辅导少年先锋队,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共青团中央特决定追认他为“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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